金投基金及董事长等被警示:未按约定披露季报、年报

时间:2023-07-27 18:01:07来源 : 中新经纬


【资料图】

中新经纬7月24日电 24日,深圳证监局网站发布《关于对深圳市金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王金龙、张学义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深圳证监局网站截图

经查,深圳市金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金投基金”)在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存在未按照合同约定向部分投资者披露石墨1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鼓金1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自成立以来的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的情形,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下称《私募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王金龙自2017年1月10日至2019年4月29日担任金投基金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董事长,张学义自2019年4月29日至今担任金投基金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董事长、总经理,两人均在各自任期内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对金投基金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依据《私募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金投基金、王金龙、张学义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截图

查询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显示,金投基金成立于2015年5月15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实缴资本1250万元。(中新经纬APP)

【编辑:王永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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