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通知:每人每天25元!

时间:2023-06-27 18:04:53来源 : 环球网

近日,西安市人社局等四部门印发通知


(资料图片)

要求切实做好2023年高温天气下

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

具体哪些要求

带你一起来了解

1.用人单位如何做?

保障措施

用人单位对本单位防暑降温工作全面负责。

在高温天气户外工作场所配备必要的防暑降温设备设施,提供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防暑降温饮料、保健用品等。

适当增加劳动者休息时间和轮换班次。

对出现中暑等症状的劳动者立即采取相应救治措施,必要时及时送医治疗。

不得因高温天气停工、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待遇。

工作时长

日气温最高达到40℃以上,停止露天作业;

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并尽量缩短室外连续工作时间,不得在当日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

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要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连续工作时间,不得安排劳动者加班;

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下从事户外作业及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2.高温津贴怎么发?

防暑降温费

发放时间:6月15日至9月15日

发放标准: 标准为从事室外作业人员每人每天15元,其他人员每人每天10元,防暑降温费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高温津贴

发放时间: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

发放标准:每人每天25元

发放条件: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发放高温津贴。

注意事项:高温津贴纳入工资总额,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严禁以防暑降温饮料充抵高温津贴。3.监督检查如何做?

将涉及从事室外露天作业的企业作为重点检查对象,检查职工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夏季防暑降温费和高温津贴支付、女职工和未成年工高温天气特殊劳动保护以及被诊断为职业性中暑职工工伤保险待遇落实等情况。

加强执法检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依法查处用人单位违法行为。

对因高温天气作业引发劳动者发生事故伤害或经职业病诊断机构诊断为职业性中暑的,应按规定依法认定工伤并落实相关保险待遇。

及时纠正在高温天气下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等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行为。

西安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

投诉咨询电话

来源:西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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