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读书日,司法护墨香——西安碑林法院审结多起销售盗版图书引起的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世界热议

时间:2023-04-24 10:21:39来源 : 陕西法制网


【资料图】

“世界读书日”,全称为“世界图书与版权日”。1995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将每年的4月23日确定为“世界读书日”,其设立目的是推动更多人去阅读和写作,都能享受阅读的乐趣,同时也能尊重他人的文化成果,共同保护知识产权。然而,盗版书籍的存在,可以说是对知识产权最严重的侵害之一。

在第28个世界读书日到来之际,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审结了多起销售盗版图书引起的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案件被告均为网店的经营者,通过互联网电商平台销售盗版书籍,内容涉及儿童字帖、音乐琴谱、大学课程、职业培训、辅导教材等。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作为专业从事图书经营的销售者,应当对其出售的图书是否为正版负有审慎的注意义务,其未经许可出售盗版图书的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发行行为,侵害了原告享有的著作权,依法应当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根据承办法官许扬介绍,此类案件被告销售的盗版图书与正版图书相比,纸张较薄、胶水外溢、印刷模糊、油墨刺鼻,缺少防伪码。盗版图书的存在,一方面打击了作者的创作热情,不利于文化的繁荣兴盛,另一方面影响读者的阅读体验,不符合标准的油墨还可能因重金属超标危害人体健康。因此无论是销售者还是购买者,都要增强抵制盗版图书的意识。

在今后的工作中,碑林法院将持续公正高效审理著作权侵权案件,多种形式开展知识产权普法宣传工作,加大对于恶意侵犯他人著作权行为的遏制力度,依法确定侵权获利行为,加大惩治力度。

编辑:晨晖

责编:马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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